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部分考生不服从调剂放弃录取等原因,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按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为了增加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对院校、专业的选择权,现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向社会予以公布。文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0分,理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48分。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院校及专业补报志愿。
考生凭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在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补报志愿,补报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8时。
考生可选报两所院校,并注明“专业愿否调配”、“院校愿否调配”。
录取时严格按照考生补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尚有缺额的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
说明:
1.各院校专业收费标准参见《2008年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上》。
2.尚未被录取的考生7月26日至27日18:00前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补报志愿。具体补报办法请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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